登康口腔滤筒除尘器更新改造项目采购公告
一、项目名称:登康口腔滤筒除尘器更新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询比
截止时间:2026年8月11日
二、项目概况
因我司生产制造部滤袋式除尘器使用年限较长,性能有所下降,现需要进行技术更新改造,本次拟进行询比采购1台满足使用需求的滤筒式除尘器。
三、询比内容:
1.询比项目名称:登康口腔滤筒除尘器更新改造项目
2.项目实施地点: 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两江新区海尔路389号)
3.询比项目如下:
|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备注 |
| 1 |
滤筒式除尘器更新改造项目 |
1项 |
采购一套滤筒式除尘器,拆除旧滤袋式除尘器,安装、调试新的滤筒式除尘器等包干项目 |
四、参与询比单位须知及资格要求
1.本次比选实行资格后审,参与询比单位须满足下列资格要求:
1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登记注册的营业执照,至报名截止日注册时间3年以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参与询比单位公章)。
2)参与询比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参与询比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法定代表人签字)、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参与询比单位公章)。
3)业绩要求:自2023年1月1日起至报名截止日,参与询比单位或所提供参与询比的设备须在全国范围内至少有三项及以上类似除尘器的销售业绩。
4 ) 参与询比单位可为设备制造商或销售代理公司。若参与询比单位不具备机电安装资质,则必须委托具有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机电安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安装单位承担安装工作,可在询比完成签定合同后提供安装单位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及委托安装协议(或意向书),责任主体为参与询比单位。
5 ) 参与询比单位近三年内未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环境污染事故,或受到监管部门安全环保方面的行政处罚。需提交资料:需提供未发生安全环保事故、未受到行政处罚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在当地应急管理局、生态环境局官网下载无事故及无行政处罚的截图证明,或查阅相关监管部门官网后进行书面承诺,提供的证明或承诺需盖公章)。
2.信誉要求:参与询比单位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处于被执行期内。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参与询比单位,都不得在同一询比项目中同时参与询比。
五、采购文件获取
采购文件获取方式:采购公告附件下载
六、报名
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8月11日 17:00时(北京时间)
报名方式:按照询比文件要求完成询比保证金的缴纳,即视为完成报名。
七、提交询比文件
询比文件递交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海尔路389号
截止时间:2026年8月11日 17:00时(北京时间)
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设备动力部 张家学(收)
联系电话:023-67016858,15213199087
八、联系方式
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海尔路389号
联系人: 张家学
联系电话: 023-67016858,15213199087